欢迎您访问东营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微信平台

                         联系电话:0546-6090686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216号 

Copyright © 2018  东营市中心血站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东营      鲁ICP备12014604号-1

信息公开

危险品管理制度

2016-01-11 16:37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保护职工和血站环境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站危险品(包括化学、放射等危险品)使用和管理过程的控制。

2、职责

2.1办公室负责危险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性的督导检查。

2.2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品的使用、保管的安全性管理。

3、术语与定义

危险化学品指受光、热、空气、水分、撞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引起自燃、助燃、燃烧、爆炸或具有腐蚀性、刺激性和剧烈毒性的药品,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可将其划分为以下7类:

1) 易爆炸品;

2) 压缩气体和液体气体;

3) 易燃液体;

4) 易燃固体;

5) 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

6) 毒害品;

7) 腐蚀性药品。

3.1易爆炸品指受到高热、摩擦、撞击或与其他物质接触,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而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同时,气体体积急剧膨胀而引起爆炸的化学药品,如硝酸甘油,硝酸戊四醇酯,苦味酸,硝化纤维和硝酸铵等。

3.2压缩气体和液体气体指在受热、撞击或容器受损的情况下,有引起爆炸、燃烧或中毒的危险。如:环氧乙烷,液态氧、压缩氧气和二氧化碳等。

3.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体形态存在,极易挥发为蒸气,遇火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如汽油、麻醉乙醚、石油醚、甲醇、乙醇、丙酮、丁醇、松节油和桉叶油等。

3.4易燃固体指开始燃烧时温度较低,容易引起燃烧、受热、冲撞、摩擦、或与氧化剂等其他物质接触,能引起剧烈的燃烧或爆炸,释放出有毒的气体。如黄磷在空气中即能自燃,金属钾、钠遇水起剧烈反映,产生氢气而燃烧,碳粉,锌粉及浸油的纤维药品亦极易燃烧,其他易燃固体还有硫磺、樟脑、龙脑等。

3.5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指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能,遇酸、碱、热、潮湿、冲击或与易燃有机物,还原剂接触后,发生分解,并引起燃烧或爆炸。如高锰酸钾、氢化钾、或过氧乙酸等。

3.6毒害品指具有强烈的毒害作用,超剂量服食或接触皮肤即可引起中毒或死亡,如氧化物(钾、钠)、亚砷酸及其盐类,可溶性钡制剂,黄降汞,乙酸,苯汞,磷化锌及中药28种毒性药品中的金属和矿物质,如:砒霜、红升丹、白降丹等。

3.7腐蚀性药品指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接触人体或其他物质后即产生腐蚀作用,出现破坏损伤现象,如医疗机构检验科所用的硫酸、硝酸、苯扎溴铵、盐酸、甲醋、冰醋酸、苯酚、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浓氨溶液和甲醛溶液等。

4、管理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 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进行日常督导管理,各部门指定安全员管理部门内部的危险品,安全员应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危险品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掌握危险品的基本知识、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知识,避免因操作和存储这些化学品而导致危害的发生。

4.1.2 各级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化学危险品应置于专用仓库定点存放,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危险品的购置和验收

4.2.1 购买化学危险品须有严格的计划,危险品的进货必须严格检验或验证,验证内容主要是进货渠道、必要的质量文件等。未经合格供应商评价的物品及供货质量难以保证的物品不得进货;包装不完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品不得进货;无安全标识或安全标识不明确、安全措施不明确的不得进货。

4.2.2 危险化学品物料到货后,物资管理人员应将品名、数量和包装情况进行检查,初验合格后,物资管理人员戴上手套等防护用具进行外包装卫生清洁,检查外包装的开口是否密封。其中,毒害品外包装的铅封应无启封痕迹,且整个外包装应完好无泄漏,并具有相应的标志。

4.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

4.3.1 物资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库内危险品进行一次储存安全性检查,确保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部门负责人。重大问题逐级上报。危险品存放地点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4.3.2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物料管理,落实国家的“五防”要求,即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暴力。

4.3.3 对易燃、易爆品的贮存时应密封并置于通风、阴凉、干燥环境中,严禁曝晒、高热引发危险。

4.3.4 在进行易爆品的称取时,要特别注意轻取轻放,严禁摔碰、冲击、拖拉和滚动,防止跌落在水泥地面上,在实验室杜绝穿钉鞋工作。

4.3.5 贮藏保管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库房,应避免明火、直接加热和电源线裸露在外,对于室内照明必须采取防爆灯具,防止产生电火花;应完善防火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4.3.6 危险品的管理应实行“三专”,即做到专门贮柜加锁、专人负责、专帐管理,此外必须特别注意其存放位置的保密性,防止被盗而造成人身伤害。

4.3.7 使用危险品时,必须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应注意:

4.3.7.1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橡皮或耐腐蚀橡皮手套。

4.3.7.2 使用期间,不得喝水、进食和接触各类食品。

4.3.7.3 操作完毕应清理现场,脱去橡皮手套,然后清扫洗刷干净。

4.3.7.4 使用中应严禁冲撞、摔碰、翻滚,防止包装破损。

4.3.7.5 万一不慎造成漏洒,应立即进行适当处理,防止其扩散和造成再污染。

4.3.8 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4危险品的报废处理

4.4.1 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科室预先提出申请,经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4.4.2 可在站内报废的化学危险品,其销毁时必须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妥善处理。

4.5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4.5.1 采用安全的工作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4.5.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5.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5.4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5.5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严禁在工作场所饮食。

4.5.6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