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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东卫办字(2015)34 号-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

2016-01-12 16:33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各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委机关各安全稳定督导组:

为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东政办字〔2015〕61号)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决定,自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全市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2016年“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集中行动要突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执法、社会监督四项重点。

(一)强化隐患排查。排查重点部位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对车辆、监控、电梯、水电气热、高压氧舱等重要设施(设备),食堂、检验(实验)室、药品(生物制品)仓库等重点位置,病菌毒株、生物制剂、放射源等重点物品的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各操作环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处理。检查单位消防情况,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根据本单位的职能任务建立了灾难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与政府、行业和相关救援机构的预案衔接,是否开展了伤员救治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和调用机制,有无开设伤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二)加快隐患整治。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严格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明电〔2015〕22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七大专项整治”和“一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5〕31号)和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办字〔2015〕30号)精神,紧密配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七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不放松,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和打非责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整治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整改和严厉查处。突出人员密集区域和电梯、高压氧舱等特种设备,限定时间,加大投入,督促整改,加快隐患整治进度。二要全面抓好单位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意见》(东政办发〔2014〕19号),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完善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保证隐患治理费用投入,要细化落实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卫生计生主管单位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时限,跟踪整治,经复查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卫生计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深入开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执法检查,配合各级安全执法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专家检查中发现的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同步实施执法处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四)加强社会监督。集中行动期间,各级卫生计生主管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新闻单位暗查暗访。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对执法行动中处罚的单位,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和单位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重要措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抓,紧密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对照各岗位操作规程,以岗位为中心查隐患,从而辐射全单位每个岗位,带动整个单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整改责任。要坚持边宣传边查找、边查找边整改,将排查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各级卫生计生单位作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查找出的隐患要彻底整改。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相应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储存装置、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联合当地安监部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组织专家进行会诊,指导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帮助单位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把此次活动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对全市各类卫生计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市卫生计生委各督导组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被督导单位。集中行动结束后,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写出大排查及整治执法专题总结报告于2016年5月1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人:刘伟光,联系电话:8331263,电子邮箱:lwg67781@163.com)。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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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卫办字(2015)34 号-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